更新时间:2017-01-03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 点击数:155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元旦、春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元旦:2017年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2017年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上午半天对外受理,2月4日(星期六)全天对外受理。1月26日(星期四)内部整理,不对外受理。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