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09-03-10 来源: 点击数:6845
为贯彻全国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落实市政府的有关工作安排,现就在本市开展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非申报成分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要认真吸取“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教训,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保障重点、依托科技”的工作原则,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非申报成分的违法行为,清理、规范保健食品市场,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着力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通过全面开展对保健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查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的购进、使用和生产规范的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着力完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体系和工作制度,阻止含有非申报成分的保健食品进入流通市场,严厉依法惩处在保健食品中添加非申报成分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采取多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市药品监督局所属各分局应明确专项整治的目的、范围和要求,结合本辖区的特点采取多种方式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发动和宣传,督促各保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保健食品中添加非申报成分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并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正确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依据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认真对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进行自纠自查,配合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整治效果
市药品监督局所属各分局要对本辖区内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结合2009年保健食品抽检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创造性、有计划地开展抽检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分析和上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严厉查处,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经济秩序,确保专项整治效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严控源头,强化生产企业规范使用原料的自律和监管
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具有保健食品生产能力的自主生产企业和受委托生产企业,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要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对本企业在原料购进、使用以及生产过程中的行为开展自查,认真填写《2009年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企业自查反馈表》(附表1)所列内容,明确产品的生产过程是否按照申报审定工艺进行,如果产品未按照审定的申报工艺和配方组织生产,企业应如实填写实际的生产工艺和配方,并注明真实理由,并及时上交所辖区的分局。
市药品监督局所属各分局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要重点检查生产企业的原料存放地点、生产现场和相关记录,针对生产品种的审定配方和企业自查反馈表内容,严格检查原料存放地点的原料种类、原料来源、相关的进出库记录和原料检测报告等,查堵生产环节中的非申报成分原料。对发现存放的与所生产的保健食品品种无关的原料,应要求企业说明用途,如实填写《2009年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表》(附表2)进行登记;检查生产现场是否存有非申报成分的物质,并认真审核已生产品种的原料复检报告和生产、使用记录,杜绝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非申报成分原料现象的发生,全方位保障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严查生产企业,强化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执行
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按照审定的生产工艺和产品配方开展生产。正确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配合好检查人员的检查和抽检工作。
市药品监督局所属各分局要有针对性的对具有生产能力(包括自主生产和受委托企业)的企业加强监督检查,比对企业制订的生产运行规范内容,检查企业各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环境验证记录等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记录,生产的过程是否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规定,做好检查笔录,进一步确保保健食品在生产环节的可追溯性。在检查现场,应对企业涉及的所有品种(包括:在产品种、库存品种和留样品种)近两年内的批生产记录进行检查。企业涉及的被查品种≤10种的,应逐一全部检查;企业涉及被查品种>10种的,每增加≤5种,检查品种数应增加1种。同时,结合2009年抽检计划的要求,对企业涉及的被查品种进行全部抽检,重点检测其是否有非申报成分添加,2008年已抽检的批次除外。在抽检样品中如涉及其他分局所辖企业委托被检查企业生产的,应在完成样品送检后,抽样分局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涉及分局抽检内容,针对不合格的检品由样品批准证明文件持有企业所辖分局(注册地)负责后续工作。
(三)整顿规范食品流通秩序
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要严格依照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经营活动,特别是认真执行好索证索票制度,防止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进入市场,履行好保健食品在流通环节的质量保障责任。市药品监督局所属各分局要加强市场巡查,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检查企业的产品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产品规范存放制度、人员健康体检制度等执行情况,强化企业规范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的意识。依据2009年的抽检计划,对涉及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减肥、辅助降血脂(调节血脂)、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辅助降血压(调节血压)等5个功能的保健食品进行专项抽检,检测是否有违禁药物成分添加,对发现的违法添加非申报成分的行为,要及时查处,确保市场安全。